个体经营转股份制的办理办法:
1、个体工商户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申请书》,经分局审查通过后,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手续;
2、持审查通过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申请书》以及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并由工商窗口负责“个转企”材料指导,直至新设立企业登记完成。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第二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因此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企业投资者在相关协议生效后享有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此即包括其向公司委派的董事。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增加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及新增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新增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倒闭股东一般不要赔钱。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股东违法股权没收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股东出资的财产是属于违法犯罪取得的,司法机关有权对股东的出资进行追缴,强制转让等。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