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合同符合法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股权转让协议需要经过前置程序才能生效。前置程序又分两种情况:1、受让方为本公司股东,则需要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并都同意转让的,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受让;2、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则需要公司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才能生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包含的。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公司的万元股权(其中实缴万元)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付给甲方万元股权转让款以购买甲方在

    公司的上述万元股权。

    三、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

    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其中甲方未缴付的注册资本余额万元由乙方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缴足)。

    四、自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年月日

    受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公司%的万元股权(其中未到位万元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实际到位万元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在年月日前交割未到位的万元股权由受让方于年月日前承担到位的义务。
    3、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到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由受让方按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
    5、股权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受让方依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6、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上述内容系“股权转让协议”的必备内容,其余内容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商定)。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

    1.谈判。这一步是找到交易对象,在交易的标的、价格等基本内容上达成初步意向;

    2.以书面形式取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的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一步和第二步是可以一起解决的,比如召开股东大会投票,发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的法律含义不同,所以需要分别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记录,包括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公司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录;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最后经过以上六个步骤,股权转让完成。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这里我们要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出资比例购买。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