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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8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24人看过2024-01-18
    1、依据不同

    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3、诉权不同

    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是否参加诉讼及在诉讼中处于何种法律地位,两大法系国家有所不同。在英美,公司是作为名义上的被告参加诉讼的,同时,公司又是代表诉讼中的真正原告。因为如果股东原告胜诉,直接受益的是公司。而根据日本商法典规定公司可以不参加诉讼。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看,公司是被作为第三人对待的。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时期内连续持有或当时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东才符合原告资格。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代表诉讼制度而购买或受让股份。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有前置程序限制,而直接诉讼无此要求,股东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在代表诉讼中所获得的赔偿是归属于公司的,名义上的原告股东不能直接获赔。而直接诉讼所得赔偿属于股东享有。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

    代表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仅约束原告股东、被告和公司,还约束其他所有的股东,其他所有股东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对同一个人提起相同的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的判决结果只对原、被告有约束力。

  • 136人看过2024-01-18
    (一)应当具有公司名称;
    (二)应当具有公司成立日期;
    (三)应当具有公司注册资本;
    (四)应当具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应当具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 157人看过2024-01-18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

    (1)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

    (3)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构所在地为住所。

  • 124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华律网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原拥有本公司股股份,现减少股股份,减资方式为,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股,占注册资本的%;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 135人看过2024-01-18

    可以向股东要债。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撤资目的:

    1、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对外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直接签订转让协议,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给第三人的,则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

    2、减资,并由公司回购股权;以减资形式撤资的,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在完成公司减资后,应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减资手续。

  • 279人看过2024-01-18

    不是,公司经理不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总经理只能由董事会聘任,其它机构和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123人看过2024-01-18
    1、股东需要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若股东是股东会的成员,股东还需要履行一些职权,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
  • 126人看过2024-01-18

    需要。

    在股份公司中,才有股东大会;在有限公司中,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117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交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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