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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8人看过2024-01-22
    1、企业管理当局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
    2、受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人员协助,准备公司基本介绍资料或商业计划书
    3、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
    4、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向的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5、沟通、谈判、直至确定最终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
    6、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完成必要决策程序
    7、资金到位,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829人看过2024-01-22

    计算公式:股东权益收益率=(可分配的利润/股东权益)×100
    例子:在上一个财年里,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和股东权益分别为0.64亿英镑和3亿英镑。
    股东权益收益率=(0.64/3)×100=21.33%股息与分红,虽然都是股票投资所取得的收益,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在数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相对固定的,而分红却随公司的盈利状况可多可少;
    (2)在时间上,股息发放时间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发放,而分红一般在第二年年初发放;
    (3)在对象上,普通股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分红,普通股的分红随公司盈利的增减而增减。

  • 269人看过2024-01-22
    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点:
    1、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贷款不同,私募股权融资只增加所有者权益,不增加债务,不可随意从企业撤资。因此私募股权融资不会形成企业的债务压力,能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私募股权融资通常不要求企业支付利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负担。
    2、高附加值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者一般都是资深企业家和投资专家,其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商业网络能帮助企业成长。
    3、能够降低财务成本。企业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设计最优的企业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财务成本。获得私募股权融资后的企业会有更强的资产负债表和融资能力。
    4、提高企业内在价值。能够获得顶尖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更容易赢得客户。获得顶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通常会更加有效率地运作,利用私募股权融资产生的财务和专业优势,实现快速扩张。
    私募股权融资的缺点:
    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权利和义务重新调整。
    2、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管理权将归股权出让后的控股股东所有。
    3、在企业管理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完全改变创业者的初衷和设想也不无可能。
    4、投资者往往希望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可能不像企业创业者那样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因而可能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短期内的收益。
  • 364人看过2024-01-22
    大股东质押股票通常讲就是将其手中的股票进行抵押,用来换取贷款或其他信用流动性。
    由此,总体而言这种行为是中性偏空的,质押的潜在用意就是换取流动性,类似民间抵押贷款,一定程度上表示大股东或企业现金流不充裕,需要通过质押股票来缓解。
    但就其消息本身对个股走势的影响而言,应该是很小的,仅可能稍稍影响甚至毫不影响,1-2天甚至当天就消化完成,无需对此消息改变操盘计划。
    但如果是大股东大幅减持公司股票,就是较大利空了,说明其本身对公司前景并没有信心,因此会对股票走势造成一定上涨压力或加速下跌。
  • 124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股权融资就是用企业的股权去融资。这种融资需要的条件有: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
    3、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 440人看过2024-01-2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 173人看过2024-01-22
    除权日(除息日):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或以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该公司此次分红配股。除权日是,转增或者配送股以后市场可流通总股数增加,那么原来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除权。不然对后来买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样的总市值,股数增加了,价格却没降。
    除权日在股市指一个特定日期,如果某一上市公司宣布派发红利股份、红利认股权证、以折让价供股或派发其它有价权益,在除权日之前一日持有它的股票的人士(即股东)可享有该等权益,在除权日当日或以后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人则不能享有该等权益。
    除权日与除息日是同一概念,两者的差别只在于前者涉及非现金形式的权益,后者则涉及现金股息(包括可选择收取新股代替现金的股息)。
  • 425人看过2024-01-22
    要素一:总体纲要
    第一部分是计划书的总体纲要,就是用几句话来进行项目总结。一页就好,但是一定要说得清楚明白。
    总体纲要的目的是要吸引投资人的注意力,写出公司是做什么的,要占有多大的市场份额,目标客户是谁,未来能达到多大的收入和利润。
    要素二:产品和服务
    第二部分要开宗明义,写清楚你们公司将来要干什么,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解决什么问题。
    很多产品不只解决一个问题,在投资计划书中,要选择产品的核心特点和优势。
    复杂、笼统和虚幻,是不少计划书存在的普遍问题。
    要素三:市场机会多大
    市场是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通俗的说,就是客户愿意为这些产品和服务付多少钱。专业的说法就是,市场规模有多大,发展有多快,是集中的市场还是分散的市场,你的目标市场是哪一个细分人群或者企业,这个特定的目标市场到底有多大,对于市场规模10亿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商一般不会投资。
  • 1047人看过2024-01-22
    1、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第十八条:“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据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最晚应定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第七个工作日。此外,由于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名册最早只能在下一工作日出具。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1至T-7之间。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即股权登记日不应晚于网络投票开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即T-3日。第十八条:“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即网络投票开始日为T日。
    故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三天前。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3日至T-7日之间。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中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即股权登记日不应晚于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即T-5日。第十三条:“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网络投票开始日为T-1日。故深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五天前。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5日至T-7日之间。
  • 198人看过2024-01-22
    1、投资项目风险。即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同业竞争、经济周期等原因的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投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情况。

    2、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基金延期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从洽谈到成功入股一般有较长的准备期,随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令原来的投资计划推迟或押后,从而增加投资的不确定性,这都带来基金延期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讲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
    5、民法典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资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更确切的说是指附随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而不是民法典律风险。
    6、操作风险。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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