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443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81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的简单理解是转让人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受让人一般是指接受股票的一方。如果股东是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自身的股权,应该经过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同意。股东转让自身的股权,还应该以书面的的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它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30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公司的权利转由股东行使。因此,我们要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
  • 126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包含以下两种: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其他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4人看过2024-01-22
    在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下,公司可对虚假出资股东相关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
  • 105人看过2024-01-22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而毫无疑问的停牌股票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能做股权质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基金份额以及股权只要是可以转让的就能出质。信用社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也是可以出质的。
  • 108人看过2024-01-22
    一般不要交个税。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兄弟姐妹,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这个时候是无须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
  • 106人看过2024-01-22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而毫无疑问的停牌股票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能做股权质押。
  • 103人看过2024-01-22
    新增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发行股票、新增注册的资本等。此时公司的责任也会更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需要股东会的特别决议的。股权变更需要登记。
  • 104人看过2024-01-22
    1.新三板上市期间可以办理股权质押,二者并不冲突。但是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2.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质权登记才能设立。而不是签订合同就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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