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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其中,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应当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出资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 103人看过2024-01-22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

    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

    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105人看过2024-01-22
    对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同时追求股东的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将未出资股权转让到位的股东,然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109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应当以诚信原则为行为准则,不得滥用控制权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司的利益。

    2、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中,为使小股东利益得到保证,多数派股东在行使表决时应负有诚实义务,其在为自己利益行使表决权的同时,不得不正当地侵害公司和其他少数派股东的利益;

    3、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做出的决定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不能在形式合法的外表下进行实质违法的行为。

  • 106人看过2024-01-22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

    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 105人看过2024-01-22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 107人看过2024-01-22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

    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

    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106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也就是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除此之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 105人看过2024-01-22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这是要求发行新股的公司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能够使投资者有投资的价值,利于维护投资安全。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真实的、准确的会计信息,也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措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 113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发起人是有股份的。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采用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的方式,都需要由发起人相应的认购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且依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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