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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23
    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则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可以进行转让;
    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则如果其他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就不能转让股份,如果经过了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剩余股东不同意的也可以转让股份。
    注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也就是说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他们不购买被转让股份的,则此时不需要经过他们同意也可以转让股份。
  • 111人看过2024-01-23

    需要的。

    进行股份转让时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公司内部自由转让,但是不管公司章程有没有规定向公司外部转让都需征得其他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23
    股份转让与股权转让的区别如下:
    二者区别:
    (1)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
    (2)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3)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 108人看过2024-01-23
    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不一样。股份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股权是指有限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106人看过2024-01-23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 107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有权对员工股权作出必要和合理的限制,但同时不得因此侵害股东权益。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8人看过2024-01-23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都可以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但是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如果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105人看过2024-01-23

    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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