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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人看过2024-01-24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4、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106人看过2024-01-24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 109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权利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股东义务有出资义务、参与股东会义务、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义务、不滥用股东权利义务等。
  • 111人看过2024-01-24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股权激励的实施流程如下:

    1、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九)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二)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十三)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十四)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 108人看过2024-01-2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 112人看过2024-01-24

    是的。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刑法中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这个罪名,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11人看过2024-01-24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1、知情质询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3、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
    5、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提议召集权。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 181人看过2024-01-24

    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分取红利的权利,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增资优先认购权,

    7.转让出资权,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

    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

    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东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加以限制。

  • 124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赠与要交税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赠与,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无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不需要缴税,对于赠与人来说,因为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而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交易成本的余额,既然股权转让无收益,也就无所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一)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三)赠与是不能提供任何劳务,无偿的。赠与是不收税的。不过无偿赠与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是偶然所得。

  • 128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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