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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5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所以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109人看过2024-01-25

    1.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委托人撤销委托公证,能够单方面撤销,然后通知被委托人终止委托。委托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然后将办理完的撤销声明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费用是100元。

    2.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委托的双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手续,需要携带个人的证件以及原委托书,然后办理委托公证撤销手续,费用是委托方缴纳,撤销委托费用是办理费用的一半,就是100元。

  • 113人看过2024-01-25

    下列情况会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4.逃避年检。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5.滥用执照。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

    6.非法经营。

  • 107人看过2024-01-25

    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

    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对比较简单,不用换算净资产对应的股权价格。

    如果不分红直接转让,要按净资产,将除了实收资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并计算股权价格,这样比较公平。但这样转让有些麻烦。净资产好办(可以评估),关键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不是一个时间,交割日在后,评估基准日在前,这就涉及到受让方和出让方要按转让交割日重新计算股权价格。

    总之,股权转让首先要各方达成一致,大家都合适才能交易成功。

  • 113人看过2024-01-25

    1、公司变更股东最需要的证件就是公司的营业执照他的正副本的原件。

    2、组织机构的代码的正副本的原件。

    3、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原件。

    4、要提供公司在银行开户的许可证的原件。

    5、公司变更股东设计公司的共同财产,所以需要提供公司的公章、财务的公章、以及股东的章。

    6、具体的公司的一些章程。


  • 108人看过2024-01-25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2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吊销后进行清算的,如果股东没有履行法定责任,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21人看过2024-01-25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5

    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09人看过2024-01-25

    1、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是同一个人去担任,但是不能兼任监事

    2、根据公司法,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但是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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