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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人看过2024-01-03

    下面华律知产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下关于软件版权声明英文版如何申请?

    软件版权声明英文版如何申请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

    申请软件著作权怎么挑选代理机构?

    首先,要先查看版权代理机构是否在版权局备案,因为只有在版权局备案过的版权代理机构才能代理版权业务。

    其次,再查看版权代理机构的口碑,也可以侧面看出版权代理机构的服务和专业水平。有些版权代理机构,其售后服务较差,因此挑选的时候尽量多去了解该版权代理机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软件版权声明英文版如何申请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4人看过2024-01-03

    在著作权人活着的时候,著作权理应由著作人享有,但是许多人会困惑在著作人死亡后,其著作权人死亡后的修改权怎样认定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人死亡后的修改权怎样认定

    著作权人死亡后的修改权

    修改权的定义:

    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

    著作权人死亡后的修改权怎样认定?

    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公民死亡后,其他权利,如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修改权怎样认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75人看过2024-01-03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那么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后的规定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后的规定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后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后的规定: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后的规定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52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著作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

    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著作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著作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

    三、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在审判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法官们常常感到确定原告损失、被告获利以及赔偿金数额的困难。感到法律规定不完善,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所遵循。

    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规定得多么严密、具体,无论是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还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都不能排除法官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法律的具体适用,以及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幅度之内根据个案情况的裁量。

    四、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对侵害著作权能否造成精神损害,造成精神损害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6人看过2024-01-03

    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的内容有很多,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是可以进行登记的,那么著作权登记地方在哪里?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登记在哪里进行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登记的机关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

    著作权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登记在哪里进行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8人看过2024-01-0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著作权自动取得是什么意思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自动取得是什么意思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自动保护原则,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无需履行审查、登记等任何手续,也称无手续原则。在已经建立制的国家,大多数实行这一原则。《伯尔尼公约》也确认了自动取得原则。

    但是应注意的是,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的取得不履行任何手续,但并不意味着著作权不需要具备任何条件。各国的著作权法均规定了一个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必须是该国著作权法的“合格人”,否则不予保护。所谓的“合格人”一般包括本国公民和在一定条件下的外国公民。本国公民只要创作了作品就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外国公民则一般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如作品第一次在本国出版,作品第一次在与本国签订有双边协定的国家或者与本国参加了同一个国际著作权公约的国家出版等。

    有的国家还附加一些其他的条件,称为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比如,美国法律就要求本国作者在作品的复制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著作权标记通常包括三项内容:(1)“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2)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3)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注册主义。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须以有形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以著作权标记获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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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0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文字作品版权申请的方法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文字作品版权申请的方法有哪些

    1、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2、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3、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4、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5、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6、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7、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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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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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16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

    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三、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续展费

    550元/件次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

    各为50元/件。

    六、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七、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九、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十、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一、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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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4人看过2024-01-03

    对于著作权是作家最重要的权利保障,在法律上对于著作权的取得和转让都需要经过相关的流程办理,同时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这就是本文需要为大家做的相关介绍,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需要看仔细了。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什么是著作权取得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著作权取得转让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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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人看过2024-01-03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怎样的?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却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著作权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买卖、赠送等手段获得。那么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怎样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 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著作权受保护对象有哪些?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怎样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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