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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9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如何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73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的特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的特点有哪些呢

    一、著作权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与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较,著作权主体的范围更加广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国家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同时,由于法律对著作权主体的限制并不严格,因此,未成年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比专利权、商标权的客体种类多,范围广。

    三、著作权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著作权中所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的具体内容比较多:从人身权上看,主要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从财产权上看,主要有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演绎权等。同时,由著作权客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所决定,不同的著作权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具有复杂性。

    四、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现代各国著作权法大多对著作权采取"创作保护主义"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产生,不论是否发表,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与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方能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不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的特点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99人看过2024-01-0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成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成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

    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是做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保证,是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前提,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

    二、组织机构的建立

    组织机构的建立应考虑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产生、管理、保护、利用四个方面考虑。

    三、管理制度的制定

    管理制度是保障,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视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类别而定,制定制度时要考虑以下几点:

    (1)国家法规政策,业务流程。有法律权属的知识产权制度都要考虑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涉及申请、奖励、保护、转让等。

    (2)企业技术秘密相关制度的建立。此类知识产权属企业核心技密,不能泄密,制度的建立主要从挖掘提炼、评定、内部保护等方面考虑。

    (3)制定激励机制。知识产权来源与研发,来源与企业的员工智慧,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企业更好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有极大帮助,同时也是员工随着企业的发展个人价值提升的表现。

    四、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构建

    知识产权系统建设除了要具有知识管理系统的统一要求外,要能够实现企业内部涉及的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提案、企业审批、国家申报、价值评估、产权密级评定、产权交易等系列活动的管理,能够实现不同阶段的保密要求的管理;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信息的维护内容,共享,评估等的方便性,企业技术秘密的特殊保密需求,角色授权,查阅授权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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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01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软件版权转让的误区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版权转让的误区有哪些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版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笔者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版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因为软件版权的转让合同较一般的转让合同更加复杂,理由是:一、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纷争产生;二、软件转让合同涉及转让的标的(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该软件)、转让的期限(短期还是永久转让该软件)、转让的价格及价金的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全部价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不用书面方式一般不容易明确,而且不利于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

    但是应当明确,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版权的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完全属于私权。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规定,是基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的需要,并且有利于软件转让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倡导性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与是否违约、是否履行合同一样均系其自由处分其权利的范围,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国家不宜过多干涉合同的订立。

    实践中,软件转让方式以书面占绝大多数,但也有不少口头形式的软件转让合同形式,且其中不少已经实际履行,故没有必要强迫当事人在软件转让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更没有必要在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一律认定其无效。

    误区之二:软件转让必须实行登记,否则无效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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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06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于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应在合作开发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中约定,合作开发者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1)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整体著作权;2)合作开发的软件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归合作开发的各方共同享有;共同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由开发者共同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其著作权权利(转让权除外),但所得收益著作权人之间应当合理分配。

    三、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没有确定或者确定不明确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受托人。四、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的人享有,未作明确规定的,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其权利。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的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尽管自然人是开发软件的具体行为人,软件的著作权仍不归自然人所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给自然人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六、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其合法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取得著作权;自然人也可以通过赠与合同取得著作权。法人、其他组织因变更、合并、分立,承受该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享有其著作权。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从质押、破产清偿等渠道获得著作权。

    七、上述第六条中“如无合法承受人”,其著作权归国家享有和使用。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8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一)传真机使用与商业秘密保护

    1、企业高级管理人配备专用传真机。

    2、等候收发传真。

    3、安排行政人员收取传真。

    4、传真时不可离开。

    5、对于企业重要秘密文件可以采用亲手交付。

    (二)打印机使用与商业秘密保护

    1、配备专用打印机。

    2、若企业给掌握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员全部配备打印机有困难,可以将这些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的打印机与普通员工的打印机分开,并放置于单独房间。

    3、若使用公用打印机,先查看公用打印机边是否有不相关人员,若没有,在开始打印后,应立即亲自到打印机旁等候。

    4、有时,打印机会因缺纸而无法正常输出或出现故障,打印人员对这一情况不可置之不顾,应查明原因,确保不使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失控

    5、对废弃的打印纸不要重复利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33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软件版权如何填写申请表办理软件著作权流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软件版权如何填写申请表

    1、程序的选择

    要选择超过3000行的源代码,这样才能裁剪出,符合要求的代码,同时,最好选取核心程序的代码,这样“using”等语句会对应主数据库或主要的模块。程序要有比较鲜明的开始段落和结尾的段落,还注意去掉一些注释性的内容,如下面这样的部分。

    2、字体格式

    方法是把所有的代码复制到一个wd文档,全选后到上面的字体,因为程序格式不一定前后一致,这一步是很重要的基础。

    3、页数调整

    如程序超过3000行,所文档大于60页,这时找到30页,从第31页开始连续地删去一些程序,使之达到开始的要求。

    办理软件著作权流程有哪些?

    1、网上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在中国版权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录,提交申请表。其中申请方式:选择代理人申请,填写软件协会相关信息。

    2、提交相关材料给软件行业协会,申请文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3、软件行业协会审核后,提交到版权中心审核。

    4、版权中心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会发给软件行业协会。

    5、软件行业协会通知申请人领证并且缴纳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申请软件版权如何填写申请表办理软件著作权流程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0人看过2024-01-03

    著作权取得是指在作品完成时作者自动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一、著作权取得的规则:自动取得规则

    著作权的自动取得系指作者在完成其作品创作之时即依法享有著作权而无须进行任何登记或者事先获得批准。

    二、著作权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2、继受取得

    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78人看过2024-01-03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对我国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帮助,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需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那么什么是侵害著作权?侵害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什么是侵害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侵害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

    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侵害著作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86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网络的兴起,小说也从传统的书本开始转变为网络小说。成为人人喜欢的也可拥有的文学作品。网络小说也是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的,那么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网络小说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在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是受到永久保护的,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

    其中人身权利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以说的修改权和发表权都是永久保护,都不受保护期限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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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保护期限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

    (二)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单位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白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不再保护。

    (四)作者身份不明作品使用权的保护期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按不同作品类型分别确定保护期。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知识。华律知识产权提醒您在生产生活中,要多多注意知识产权的正确使用和权利确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正常的生产,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侵权,维护品牌声誉!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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