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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4人看过2024-01-30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的义务

    梁律师特别指出,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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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86人看过2024-01-30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撤回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方式:

    申请费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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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1人看过2024-01-30

    知识产权观念文化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知识产权文化的民族性。那么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

    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

    1、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知识全面普及。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各类知识产权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在增长。

    2、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中的文化冲突

    一般认为法律的产生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内生式,另一种是预见式。内生式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将人们普遍遵循的习惯确认为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范;而预见式就是运用人的智慧和理性,根据立法者的目的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社会关系进行预见并规定相应的处理和制裁,从而形成一种规范,作为一定时期社会关系调整和人们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一种运用法律达到立法者所期望目的的一种方式。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21人看过2024-01-30

    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功能和公开功能,既保护了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又激励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创造新的知识。那么知识产权包括的客体权利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包括的客体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知识产权包括的客体权利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59人看过2024-01-30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创作了一个作品的话,一般会拥有这个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想要进行发行的话,还需要有发行权,那么发行权是否就属于著作权?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什么是发行权

    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

    发行权

    发行权是公开出售创作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常被认为包含在复制权之中,但实际上发行权应视为一种单独的权利,并给予著作权保护。作者不仅有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也有权决定复制品的发行,如发行的数量、价格和地理区域等问题。对于电缆电视之类的新传播技术来说,作者如何行使发行权是相当重要的。在有些国家,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行权(或其他版权人的发行权),但又实行了特殊的限制——发行权只能行使一次,随后权利即穷竭。另一些国家则不对发行权作任何限制,以致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可以永远控制这项权利,从而衍生出另一项特殊权利——“最终权”,多数国家认为承认“最终权”会使版权保护水平过高,因而是不必要的。

    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国家规定,发行权是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所以如果我们拥有著作权的话,那么就会拥有发行权,但是发行权不一定就是著作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发行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8人看过2024-01-30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使用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使用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

    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对软件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使用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47人看过2024-01-30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指一国缔结或参加多边公约或条约,以国内法在不违背国际公约所规定最低限度的情况下保护他国的知识产权。那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式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式

    1.互惠保护由于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各方面差异,某些国家根据互惠原则保护他国知识产权。作为附条件的保护,即外国若承认并保护依据一国法确认的知识产权,那么,本国亦承认且保护依外国法确认的知识产权,如中国在参加《巴黎公约》前,曾分别与许多国家在商标保护上实行互惠原则。

    2.双边条约保护即双方通过签订双边保护协定的方式,相互保护对方知识产权。通常双方是指两个国际法主体,但不排除缔约方中一方是国际法主体,另一方是多个国际法主体。此保护方式在当代仍被广泛应用,但由于其对第三国无拘束力的局限性,多数国家都转向缔结或参加多边保护公约。

    3.多边公约保护因多边公约内容多系立法主体性的,规定法的原则、规则与制度,故随着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多边保护公约越来越成为知识产权国家保护的主要途径。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式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13人看过2024-01-3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现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现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

    1、版权登记是计算机软件获得密钥保护的基础。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依法对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提起诉讼和司法保护的前提。软件版权纠纷或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是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证明。因此,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是软件作品作为技术投资股份的前提。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科技投资,但一般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作为评估的依据。

    4、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是权利人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前提。登记人可以享受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此外,在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后,可以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双重软认定),从而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我国软件产品合法经营或销售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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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9人看过2024-01-3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转让办理手续及所需材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手续如何办理呢

    (一)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

    (二)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三)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四)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五)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六)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网上填写),要求:其中“权利取得方式”栏选择“继受取得”-“受让”,原登记证书号需填上。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一份。

    (三)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二份。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其实不然,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转让,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采用书面形式,只是为了防止争议和解决今后有可能的纠纷。

    四、软件转让必须实行登记,否则无效?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这里强调的是自愿原则,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但是还是比较建议大家在转让软件著作权时去登记一下,可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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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57人看过2024-01-30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费是多少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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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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