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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2人看过2024-01-13

    再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再创作作品的版权归属。

    再创作作品的版权归属于谁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明确包括修改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所以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权利显然归属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

    而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改编已有作品产生的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而根据第十条规定,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的权利属于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那么未经允许改编已有作品产生的新作品(即原作品的改编作品)的著作权究竟归属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还是属于改编人呢?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中独创性的表达。以改编为例,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融入新的表达。所以《著作权法》赋予已有作品改编人对改编产生的新作品独立的著作权。但是改编作品毕竟是以已有作品为基础产生的作品,所以第十二条同时规定“行使(对改编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样就同时保护了原作品和改编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人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同时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从这条规定中可以推出,如果第三人未经许可使用了改编作品,他就同时侵犯了两个作品的著作权,即改编作品和原作品的著作权。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4人看过2024-01-1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网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网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

    网站侵权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侵权方式,主要是指把未经授权的作品上传并放置于自己网站的服务器空间中,使浏览者可以直接在经营者的网站页面中下载或在线观看。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网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59人看过2024-01-13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成了一个新的热点,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信息获得的便捷性、快速的传播速度、检索查询的简易性使得著作权的保护迎来新的挑战,传统著作权侵权行为在网络中呈现新的特点,从近年轰动一时的各大著名电视剧剧本抄袭的案件中可以看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已经渗透在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并且由于侵权人背景实力雄厚使得真正的著作权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大揭秘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大揭秘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他人作品放在网上公开传播,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

    在诸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等公开社交网络平台中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作品,并且没有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存在著作权被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分享连接,通过连接可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属侵权行为,若不允许转载请在以明示的方式注明。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音乐、电影作品未经同意传播

    未经著作人的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录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种行为在大众认知中以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歌手需要收取费用、网络管理者将不法的电影种子删除的时候都表示了不解和愤怒,但著作权除了一种人身权利更重要的是能够作者带来丰厚报酬的财产权利,其权力来源具有合法性。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大揭秘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36人看过2024-01-13

    知识产权评估是指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知识产权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那么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都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

    (一)知识产权评估的行为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行为依据,它决定着知识产权评估行为的启动。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就是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开始的行为依据。

    (二)知识产权评估的法规依据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特别是知识产权评估,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很多的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正因为是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三)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对象要求产权清晰,关系到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的合法权威。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一般是资产占有方享有产权的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的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一般是委托方关于委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资料及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都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68人看过2024-01-1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网络域名申请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域名申请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注册费用的义务

    在域名注册过程中,域名服务商通常是将应缴纳给域名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和域名注册服务费用合在一起报价的。对域名申请人(即注册成功后的持有人)来说,他们不用考虑具体的域名管理费用数额。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真实身份、地址的义务

    一方面,由于域名注册实行的是“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所以域名持有人申请到的域名存在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可能性,所以持有人应该提供真实的身份和地址,以便在产生域名纠纷时使在先权利人迅速地找到域名持有人并与之协商。另一方面,域名持有人也只有提供真实的身份、地址后,才能使持有人与注册服务商之间的合同具备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

    (3)域名转让时的默视通知义务

    在持有人转让自己持有的域名给他人时,应通知注册服务商,这一点在目前的一些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按我国现行合同法律的规定,如果持有人转让域名给他人时未通知注册服务商,注册服务商便可不向新持有人履行注册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域名申请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74人看过2024-01-1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限是对于自然人是著作权死后50年;对于法人是50年。而专利权和著作权则不可续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2人看过2024-01-13

    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它的百利而无一害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现在的软件著作权的用处。

    现在的软件著作权有什么用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现在的经济都是知识经济,有知识才有价值。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这也是高新认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5、从以上3、4点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的条件。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35人看过2024-01-13

    著作权登记并不是永远的,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一种权利都有属于自己的保护期限,当权利超出保护期限时,权利就会失效。那么版权登记保护期限的时间是怎样的规定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版权登记保护期限的时间是怎样的规定的

    (1)对于作品的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2)对于公民的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

    (3)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就是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并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4)对于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版权登记保护期限的时间是怎样的规定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7人看过2024-01-1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作品著作权侵犯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作品著作权侵犯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布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作品著作权侵犯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7人看过2024-01-1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二、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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