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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1人看过2024-01-1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保护版权的原因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保护版权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

    (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上就是关于保护版权的原因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09人看过2024-01-14

    版权登记,是原创者对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业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作出登记说明的过程。那么,个人作品申请版权的作用有什么?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个人作品申请版权的作用有什么

    个人作品申请版权的作用

    哪些类型可以申请版权/著作权: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申请版权不仅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同时有了版权还能帮助我们对作品更好的宣传,申请版权的好处有:

    1.宣传: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保护:登记一次,终生保护,作品被抄袭时,维权有据;

    3.赚钱:登记版权使作品增值,版权转让和授权,都能帮您赚钱;

    4.荣誉:《著作权证书》是国家权威部门对您能力的认可;

    5.福利:企业申请是办理双软认定、高企认定的前提,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版权产业的迅猛发展,作品版权登记逐渐成为构建版权产业链的“前置工作”,在保护版权、维护著作权人利益,方便作品授权使用和传播,提高版权交易的安全性、风险防范等提供了证明。作品版权登记不仅得到了登记申请人的认可,也得到了越来越多行政机关和各行各业认可。作品登记证书还被用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海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通过做著作权质权进行投融资的文化企业也越来越多,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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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7人看过2024-01-1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有哪些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这也是高新认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5、从以上3、4点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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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6人看过2024-01-14

    对于发明人来说有了自己的作品之后会申请相关的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发明人去世之后对于申请的软件著作权能不能被继承人继承?在法律上对于这个问题有相关的规定。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软件著作权能不能继承取得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拳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相关知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因此,对于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的人或者单位来继承那就归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软件著作权能不能继承取得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08人看过2024-01-1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90人看过2024-01-14

    海关经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予以没收,对没收的侵权货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那么海关对没收后的侵权货物如何处理?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海关对没收后的侵权货物如何处理

    1、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2、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3、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

    4、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海关对没收后的侵权货物如何处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88人看过2024-01-1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申请音乐作品版权保护要怎么做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音乐作品版权保护

    M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作品注册成功后,M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音乐作品版权保护要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37人看过2024-01-14

    近年来,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很大挑战,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那么,通常情况下,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下面将结合法律知识,回答这两个问题。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网络作品的版权问题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

    网络上的著作权侵权,依据侵权行为的不同可划分为两大类:

    1、一般行为侵权

    这是目前主流的划分方式,又分为三种类型:

    (1)上载。上载有两种形式,一是将传统作品数字化后上载到网上,二是将本身就是数字化形式的作品直接上载到网上。

    (2)转载。这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其网络作品在网络上转载,其实是网络间的复制、传输。我国现行《权权法》只涉及报刊转载问题,关于网络作品的转载,《网络著作权解释》2003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后,该解释第3条明确了对网络作品转载的有限的“法定许可”使用。之所以说是“有限的”,是因为其规定“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不适用法定许可;还声明“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范围的”也不适用法定许可使用范围。这里要注意的是,所谓“声明”必须是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作出的。一般情况下,报刊、网站自己作主发表的“声明”并无法律效力。但是,该解释2006年11月20日通过的修正案删除了这一条。

    (3)下载。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发表在网上的作品下载并发表在报刊上,或储存在存储器上,或打印在纸介质上。

    2、特殊行为侵权

    上载、转载、下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在网络环境下是屡见不鲜的,而且也已经被法律确定为是侵犯著作权的,本文认为有必要研究与讨论一下超文本链接这一特殊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侵犯网络著作权。

    超文本链接(hyperlink)是一种非常实用的网络信息链接技术。它是指使用超文本制作语言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建立联系,从而使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址访问不同网址的文件,或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超文本链接可以自如地链接整个网上的任何文件,不论其物理位置如何。目前,网络上的链接设置比比皆是,但因为现今各国立法都未对网络链接是否侵犯著作权作出规定,所以一直存在争议。在海量的网络链接中,只有少数链接获得了被链接者同意,大多数链接是未经被链接者许可的。对于前者,如果链接的是侵权作品,设链者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后者,未经许可的链接是否侵犯网络著作权?这些问题比较复杂,单纯从技术或法理上来判断是不够的,还必须与使用作品的目的、案件导致的后果等联系起来考虑。

    以上就是关于网络作品的版权问题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69人看过2024-01-13

    法定许可使用歌曲的情形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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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86人看过2024-01-1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文章防止被盗用的维权技巧有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文章防止被盗用的维权技巧有什么

    1、文章版权维权的最简单和直观的方法,就是在图片上加上水印,加上一些不容易掩盖的水印。

    2、联系网站的客服。如果你发现你的文章出现在某个网站,你可以联系他们网站的客服。

    3、可以写一个系列的文章。这样他们在复制的时候就不是很容易,这篇的文章可以借鉴上篇的或者是引用,这样就可以避免他们一次性拷贝,如果他们拷贝的篇幅太长,可读性也会变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文章防止被盗用的维权技巧有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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