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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0人看过2024-01-14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其一、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

    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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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73人看过2024-01-14

    版权登记是一种自愿性质的登记,由著作权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经初步审核合格后,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那么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

    1、该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对所登记的作品合法享有著作权的证明,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予以承认。帮助权利人在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作品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人主动寻求法律保护的第一步,有利于司法方式、行政方式对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3、配合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促进软件产生的发展,企业亦可享受免税待遇。尤其是在计算机软件领域,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更为突出。

    著作权的保护期:

    公民的作品,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4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填写要求: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填写要求: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要求: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要求: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填写要求:

    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2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侵犯著作权赔偿范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侵犯著作权赔偿范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由于著作权并不是一个明确的对象,在进行侵权索要赔偿的时候要注意证据的把握,一定要拿到证据才可以证明其他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在这样的诉讼当中,法院也比较注重对于证据的认定,所以证据的搜集对于侵犯著作权,索要赔偿这件事情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2、在我们生活当中,对于著作权的侵犯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还有可能我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例如复制他人的作品出版或者是销售,并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侵犯的他人的著作权,除了书本等著作权之外,还包括音频,视频的著作权等等。

    3、知识产权里面凝聚了所有权人的心血和才华,所以国家应当对于公民的这类精神财富来给予一定的保护,所以对于侵犯这类精神财富的人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这是国家对于未来整个经济争夺中心的把控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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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8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

    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从《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什么是人身权

    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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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12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谁才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谁才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

    2、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3、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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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76人看过2024-01-14

    如何处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三条途径:一是调解,二是仲裁,三是诉讼。

    1.调解: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请求诉讼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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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仲裁: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对纠纷予以裁决。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对此,当事人可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原仲裁裁决就不发生效力。

    3.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调解,合同中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5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在深圳申请版权登记证书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深圳申请版权登记证书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收费:1100元/件。有效期:公司企业有效期为:50年,至登记之年起第50年的12月31日为止。自然人:有效期为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即,死后,再保护50年。时间:一般10天左右登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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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71人看过2024-01-14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有哪些权利

    录音制作者权的含义:录音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

    一、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权的主体是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录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录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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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4人看过2024-01-1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一关于著作权内容

    本次修改从进一步简化权利内容、廓清权利边界以及减少权利交叉重合的角度出发,对著作权内容进行了下列调整:(1)参考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取消放映权,将其并入表演权;(2)考虑到原草案关于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以传播介质而非传播方式为基础,不能完全符合科技发展特别是“三网融合”的现状和趋势,因此将播放权适用于非交互式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于交互式传播,以解决实践中的定时播放、网络直播以及转播等问题;(3)考虑到草案将修改权并入保护作品完整权后又在财产权部分增加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因此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并入改编权,以免引起混淆和误解;(4)考虑到追续权本质上属于获酬权,因此将追续权单列一条规定(第十二条),同时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增加可操作性,将追续权的权利范围限定为通过拍卖方式的转售行为。

    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二、关于视听作品

    本次修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1)基于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将视听作品整体著作权归属由原草案中可以约定的规定改回为现行法中直接赋予制片者的规定;(2)明确规定原作作者对视听作品享有署名权;(3)明确规定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以及词曲作者等五类作者对视听作品后续利用行为享有“二次获酬权”。

    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三、关于载体唯一性的美术作品

    为回应社会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本次修改在第二十条增加了一款规定,一方面限制原件所有人的事实处分行为,另一方面明确规定其适用情形——仅适用于陈列于公共场所的载体唯一性的美术作品,此外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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