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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1人看过2024-01-16

    首先,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初步证明。软件原本是一个数字产品,任何人都可以说这个软件是属于他的,但是软件是谁的版权,这需要相关的证据来使公众信任,这个软件是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版权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所有权证书。它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被视为法律事实。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有什么作用。

    软件著作权有什么作用

    1.清晰的归属有利于版权交易。

    2、可以用来质押贷款,帮助企业解决经济危机。

    3、能有效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

    4.有助于维护权利,减轻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5.作为商标异议的证据,它是企业商标大战的筹码。

    软件著作权好处有哪些

    1、通过注册机构的定期公告,您可以向社会宣传您的产品。

    2.当交易软件版权时,认证将使你的软件作品的价值翻倍。

    3.在软件版权纠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注册,版权所有者很难证明作品是何时完成的以及所有者是谁。

    4、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软件产品注册时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

    6、在认定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智力开发的证据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软件著作权有什么作用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2人看过2024-01-1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长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长

    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拥有著作财产权,该权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七)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有转播、将其录制在音像载体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该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长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4人看过2024-01-1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在长沙软件版权的申请材料有什么。

    在长沙软件版权的申请材料

    1.软件版权注册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申请表的打印副本。未经授权,请勿复制、下载或更改表格格式。签名应该是原件。

    2.软件识别材料(程序、文件)

    一般存款:源程序和文件提交前后应连续30页,如果少于60页,应全部提交;

    异常保证金: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之一提交软件标识材料。

    注: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和文档的标题上标注了应用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则应与申请表中的相应内容完全一致。页码应标记在右上角。源程序的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该是程序的最后一页。除图表外,文件的每页不得少于30行。

    3.相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所有权文件等。

    (一)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表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需单位公章)

    4.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对他人软件的修改应获得许可,应提交委托书;

    以上就是关于在长沙软件版权的申请材料有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9人看过2024-01-1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职务作品该怎么申请版权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职务作品包含很多方面一般情况下包含以下这三个方面的作品

    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申请职务作品版权登记流程:

    1、查询作品登记条件: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

    2、下单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

    3、上报版权中心:专业顾问整理用户申请资料,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

    4、版权审查阶段: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5、制证发证:版权中心将证书邮寄给客户。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务作品该怎么申请版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82人看过2024-01-1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法以及其内容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版权法的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版权的主体指的是可以享用版权的团体和法人

    第二,版权的客体指的是可以给予版权的作品

    第三,版权的内容指的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益

    第四,版权的归属指的是该版权是属于哪个法人或团体的

    第五,版权的维护期限,无限定一种期限,会随着客体的不同而发作变化。

    第六,版权的继承

    第七,版权的转让或运用允许范围;

    第八,版权的限制;

    第九,进犯版权及其处分;

    第十,版权管理(或)机构。

    版权法的详细作用

    第一,维护版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助于由于成绩形成的版权纠纷,并处理版权纠纷提供了根据。

    第二,请求版权维护后,标志着一切权归版权主体一切

    第三,享有任何商品和效劳范围内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可以避免其别人侵权,避免别人恶意抢先侵犯作品版权。

    第四,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来完成作品的经济价值。

    第五,若是软件著作权,是企业请求双软认证的必备条件,是企业请求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第六,维护范围普遍。此标志虽已是商标注册,但只能在所注册的商品或效劳范围内停止运用,没有注册的商品或效劳类不能运用,而版权不只可以在曾经注册商品或效劳范围内运用,关于没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效劳起到补充维护的目的,也就是说在任何商品中他人一旦运用和公司类似的标识,版权法来维护版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版权法以及其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25人看过2024-01-16

    著作权法的修订草案对于“合理使用”的开放式做出了相关的修改,“合理使用”制度即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特定情形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那么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有哪些呢?下面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有哪些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一种,其目的就是在于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滥用,损害他人的学习、欣赏、创作的自由,妨碍社会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合理使用制度在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创作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建立在前人智慧的基础之上,没有前人作品的启示和借鉴,创作就如无源之水,无土之木。

    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他人在特定情形下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必须指明作品来源或者出处的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是相关国际条约以及各国和地区著作权法中的基本制度。本次修改,主要作了以下调整:

    (1)增加“合理使用”的开放式规定——其他情形,同时将原草案第三十九条并入新草案第四十二条作为第二款限制所有的十三类“合理使用”情形;

    (2)明确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为复制文字作品的片段;

    (3)增加关于引用他人作品不得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的规定;

    (4)在相关情形中增加“信息网络”媒体的规定;

    (5)增加关于对室外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后形成的成果后续使用的规定。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合理使用,强调由《著作权法》直接规定他人可以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也无须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同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主要体现在: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也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50人看过2024-01-1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投稿时如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投稿时如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

    一、投稿时如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

    1、公民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明确期限内不许一稿多投,同时又对报社、杂志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在此期间过后作者未接到通知便可向其他报刊投稿,这样可以促使报社、杂志社认真地、及时地处理稿件,保护投稿者的利益。

    2、公民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二、著作权法关于保护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1、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第三十五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4、第三十八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5、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6、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投稿时如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401人看过2024-01-16

    电视剧是一种适应电视广播特点、融合舞台和电影艺术的表现方法而形成的艺术样式。在我国拍摄电视剧要求必须取得国家广电总局相关部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而电视剧版权是摄制单位、出品单位等共有。但是电视剧版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电视剧版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电视剧版权登记需要的资料

    一、电视剧版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电视剧属于普通作品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0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02、作品登记申请书;

    03、版权代理委托书;

    04、权利保证书;

    05、作品创作说明书;

    06、法人作品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A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而非法人单位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

    0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二、电视剧版权申请流程:

    01、准备资料

    02、提交申请

    03、受理

    04、审查

    05、下发版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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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803人看过2024-01-1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哪些情况可能导致版权登记申请失败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况可能导致版权登记申请失败

    1、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2、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3、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情况可能导致版权登记申请失败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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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0人看过2024-01-16

    下面华律知产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下关于软件版权申请有哪些好处?

    软件版权申请有哪些好处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

    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

    著作权登记类型有哪些?

    1、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提供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2、软件版权(著作权)登记

    独立开发的软件,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软件版权申请有哪些好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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