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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6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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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0人看过2024-01-18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1、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填写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权利保证书各一份,还要提交美术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和作品说明书各一份。(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作者的创作构思及作品的主要特点等)

    2、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3、如果是合作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还应该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美术作品的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如果是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如果是职务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应该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是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除了按以上所说的情况提交有关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作品的照片两张,一张需要贴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章;另一张需要随着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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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8人看过2024-01-18

    国际条约将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给予其直接的著作权保护,但是这不意味着这是计算机软件能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唯一方式。那么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三步走是怎样的?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三步走

    (一)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即软件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可作为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对于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即程序的组织、顺序、结构,对于这部分内容是否能享有著作权,应当运用阿尔泰案中确定的包括抽象、过滤、比较三个步骤的“抽象概括法一来具体进行分析判断。首先要区分出思想和表达,要在最概括的思想(如程序的功能)和最具体的对思想的表达之间划出思想和表达的界线;其次并不是每一个对思想的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还需要具体的考虑这一表达的独创性、功能性以及是否存在思想与表达的混合。

    (三)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外在界面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外在界面包括其菜单系统、用户界面及输入输出的方式等显示在屏幕上的各要素。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技术人员可以在不复制一款已有的软件的代码的情况下,复制上述各要素,这是因为产生这些屏幕显示的程序代码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编写。在主张计算机软件界面侵权的案例中,实际存在着两种可能性。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三步走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430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的产权种类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的产权种类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划分,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会的标准,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两大类。前者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Know-How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志权。当然,识别性标志也渗透着智力创造,只不过功能、表现形式侧重点不同而已。狭义的知识产权,指工业产权和版权。本书以产生权利的法律依据作为划分的标准。

    1.根据国内法的分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2.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别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工业产权(Industryproperty)作为一种动产,有企业形态的产权涵义。但又是一种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具有知识形态的含义。工业(Industry)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本身就包括农业、工业、采掘业、商业等所有的产业部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待国内法加以保护。

    3.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

    a.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b.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c.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

    d.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e.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f.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

    g.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h.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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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3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几种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七、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八、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九、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十一、其他违反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侵权人有上述第一——五条和第十一条行为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上述第六——十条的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几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0人看过2024-01-1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是怎么规定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1、软件版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2、软件登记版权后,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

    3、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使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是申请软件产品及软件企业必备条件,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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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4人看过2024-01-17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身为著作权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那么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是怎样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是怎样的

    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即著作权在保护期内转让几年又回归原著作权人。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把所有权给了受让人,是永久性的,如果所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又回归转让人,那么实质上这不应该算转让,而是许可使用。实际上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正是著作权和物权相区别的又一个体现,物是有形的,其转让只能是永久性的,而著作权是无形产权,和有形载体的产权是相互独立的,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的,可以是部分的,当然也可以是有期限的,著作权的转让因为其无形显得格外灵活。

    目前存在不少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民法理论界的观点相似,在司法实践中不管合同的名称是什么,只要有期限,就一律认定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这样认定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被认为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该许可使用合同又被认定为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由于除掉作品所有权外,专有许可使用人(被许可人)可以全面对抗许可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差别尚不大,但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最终被认定为非专有许可使用,那二者就存在天壤之别了(如为转让,则受让人自然拥有受让的全部实体权利和诉权;如为非专有许可使用,则被许可使用人仅拥有非专有使用权,不仅无法对抗著作权人,连第三者也无法对抗,诉权就更谈不上了),这就完全违背了合同签订者签订合同时的本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16人看过2024-01-1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报中华老字号的材料都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中华老字号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三是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四是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五是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是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是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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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5人看过2024-01-17

    违禁作品是可以取得著作权的,只不过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法不保护一些内容,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具体介绍现在的违禁作品能享有著作权吗?

    现在的违禁作品能享有著作权吗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同时规定了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因此,违禁作品享有著作权,仅表示著作权人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禁止他人复制、传播其作品,而并不代表权利人自己可以不受限制的复制、传播。该作品是否能够传播,要看该作品是否违反其他法律的规定。

    如果违禁作品的著作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可以主张停止侵权。一般的著作权人,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传播自己的作品,还可以就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违禁作品由于著作权人自身也不能够传播作品,违禁作品不存在通过传播获取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所以违禁作品的著作权人在发现别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后,只能主张侵权人停止侵害、销毁侵权复制品等,但无法主张损害赔偿。

    最后,违禁作品是可以取得著作权的,这其实更能保护社会利益,也能防止当有些人传播违禁作品时,著作权人无法要求停止侵权的局面,但是违禁作品的保护相对于一般作品是有区别的。我们在生活中也遵守法律规则,不传播违禁作品。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在的违禁作品能享有著作权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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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34人看过2024-01-1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谁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没有相反证明,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但是,在实践中,某些作品可能没有署名,这就难以确定该作品的作者,也就是无法确定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为了便于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对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的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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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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