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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人看过2024-01-19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什么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915人看过2024-01-18

    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研发和销售环节,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够重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层出不穷。那么初创企业一般会面临哪些知识产权风险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初创企业一般会面临哪些知识产权风险

    一、创业技术规避“重复开发”

    创业者在创业中要不断研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否则就容易出现在申请专利时才发现他人早已有了相同技术并申请了在先专利的情况。

    二、避免创业技术落入他人现有专利保护范围

    创业者很可能突然收到被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律师函或警告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三、防范产品或技术被他人仿冒

    创业企业也可能遭遇自己已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技术被他人侵权的情况,特别是在销量好的产品上,他人仿冒该产品商标或者使用该产品专利技术并以低廉价格进行销售,导致原产品严重滞销的时有发生。

    四、谨慎面对购买的知识产权存在权利瑕疵

    创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购买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风险可能就隐藏在知识产权交易中。

    五、不可忽视创建品牌标志的重要性

    创建品牌标志,最开始要先从商标着手。我国《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为了防止被抢注,企业需要提前将名称、品牌名、LOGO、域名、APP等重要信息注册为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初创企业一般会面临哪些知识产权风险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34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可通过什么方式行使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可通过什么方式行使

    1、复制权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可以分为传统的手抄、雕刻等方式的手工复制,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等方式机械复制。

    2、复制权从积极方面来讲,著作权人有权复制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从消极方面讲,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可以通过禁止他人复制其作品的方式体现。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可通过什么方式行使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53人看过2024-01-18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查询软件著作权查询方法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查询软件著作权查询方法有哪些

    一般的我们会通过国家版权局或者是中国版权中心网进行查询,作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软件让之必要条件的软件著作权查询,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才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

    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公示。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法:

    通过注册登录中国版权中心网的账号、密码。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查询软件著作权查询方法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61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可否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免费表演其作品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可否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免费表演其作品

    (2)表演应当是免费的。这里所说的免费表演是指非营利性的表演,既不向观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目前社会上经常有一些“义演”活动,对于这些“义演”活动是否属于免费表演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学生在假期里自行组织下乡,进行“义演”,开展普法活动,这种“义演”属于免费表演。其他的比如为“希望工程”募集捐款,为受灾地区募集赈灾款项等活动,虽然这些“义演”可能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但由于它是向观众收费的,因此不属于免费表演。

    (3)免费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可否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免费表演其作品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63人看过2024-01-18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10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健儿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0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94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论文版权声明有哪些具体要求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版权声明格局包括1内容2地址3电话4邮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论文版权声明有哪些具体要求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5人看过2024-01-18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怎么写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怎么写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34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况主要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2、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5、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况主要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17人看过2024-01-18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是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了投融资、税收以及出口政策等,具体可以参见国务院的18号文件;再者就是软着登记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的必要前提。之后还是需要对“无形资产”的软着来作为技术的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是可以突破公司法的20%的限制达到35%的。”甚至是有的地方的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

    说到企业的无形资产,软着的申请就是一项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知识的根本价值以及科学技术的价值。申请科技成果的就算是企业破产后,也能够变为有形的收益:软件著作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会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企业在破产之后的无形资产的生命力和价值还是存在的,而且还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取有形资金。

    其实我们经常讲的知识产权的涵盖都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能过专利化为有形资产,他主要还是表现了要把无形资产变为有形的资产收益,在商标上有个经典案例,就算是可口可乐的公司倒闭了,但是可口可乐的商标的品牌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呢。因此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也是其中的一种表现的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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