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内容:
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应当依法受理。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原告起诉时或者在诉讼中已经不具有股东身份的,应当驳回起诉。
公司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进行抗辩,拒绝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不予支持:
(一)股东出资存在瑕疵;
(二)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
(三)股东协议约定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