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版权 >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2022-01-20334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

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至于公众是否知悉或关注被发表的作品,则无关紧要。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观念、情感、理想、主张、价值观的反映,是否披露应当由作者抉择。著作权法规定这项权利专属于作者,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行使这项权利,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发表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2、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系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可见,修改是对思想或情感赋予新的表现形式的活动,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

因此,修改是再表现,与演绎派生创作不同,是对原作品的完善,是再创作活动。修改作品的权利理所当然的属于作者。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出于社会利益的实际需要,修改权也可以由他人行使。比如,久负盛名的国际法著作《奥本海国际法》,奥本海生前修改过一次,但他死后却由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变化,由后人多次予以修改。

修改权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一样,不是绝对的。通常修改权不能对抗物权,比如,作者如果想修改物权已转移给他人的美术作品,必须取得该物权人的同意。如果物权人拒绝,作者的修改权利则无从行使。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中既包括作品的完整性,也包括标题的完整性。歪曲,按《汉语大词典》解释,是故意改变事物的真相或内容;篡改则是用作伪的手段对作品进行改动或曲解。作品完整权同修改权有密切联系。在日本,其著作权法称作品完整权为作品的同一性保持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商标怎么注册?
商标怎么转让?
怎么申请商标异议?
申请专利有哪些流程?
版权合同需要备案吗?
怎么获得版权使用许可?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