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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情形之第三讲

2024-01-25216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nbsp;很多人对专利无效的情形不是特别了解,这里就详细解读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形之第三讲。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情形之第三讲

专利法

七、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情形之第三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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