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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权益的纠纷诉讼主体规定是什么

2022-08-2413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公司作为原告

简单来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从字面可知,公司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纠纷,公司作为被侵权人,作为原告毋庸置疑。

(二)股东作为原告

公司是公司股东以营利为目的而组成建立的社团法人。公司利益被侵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将会直接被影响。

(三)董事或董事会作为原告

严格来讲,董事或董事会不是原告,准确来讲应该是原告代理人。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对股东会及股东负责。相较于公司与股东作为原告的情形,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为原告需要经过一定的特定程序和特定情形,例如当股东需要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对董监高中的侵权人提起诉讼是,应先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书面请求,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四)监事作为原告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审议监事会工作汇报。

(五)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原告

高级管理人员,相对股东、董事、监事来说,范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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