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的情形则享有法定解除权。如果当事人不享有解除权,即使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对方未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是形成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合同关系处在长期不确定的状态,会影响当事人权利向享有和义务的履行。根据《民法典》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有三种类型:一是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三是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诉讼外的通知方式作出,也可以直接以提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