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大学生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报酬。若大学生是以实习为目的,为补充课堂知识、参与社会实践而进行的没有劳动报酬的实习,或者是通过短期或不定期劳务获得一定报酬的勤工俭学,则不应认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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