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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是如何的

2022-08-1612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上述规定可见,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

(1)双务合同,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至履行期限。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此项权力时,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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