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由于商标注册的难度加大,而且闲置商标的过剩,因此商标转让市场异军突起,成为了知识产权界最炙手可热的业务之一。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商标的转让形式。
商标转让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a.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b.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