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那么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有什么权利。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有什么权利
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有什么权利
一、普通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但他无法阻止专利权人与第三人另外订立实施许可合同,他也无法对抗其他的被许可人。所以,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与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不同,前者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仅是一种债的关系,因此登记似乎并无必要。
二、由于专利权可以转让或独占许可他人实施,又由于专利权的无形,如果普通实施许可不登记,而在后的受让人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与专利权人订立了合同并经登记,这时在后的受让人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与在先的普通许可实施权人必然形成权利的冲突。按前面的规定,在后的经登记的受让人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显然可以对抗在先的未经登记的普通许可实施权人。
三、为了避免对普通许可实施权人造成如此不利情况,有的国家规定,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经过登记,可以对抗上述在后的专利权受让人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也就是说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经过登记,使本来不具备对抗性的普通实施许可也具备了一定的对抗性。这实际也是民法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在专利法上的体现。
四、同登记后的独占实施许可一样,登记后的普通实施许可除了能够对抗特定的第三人外,对专利权人放弃该专利权的行为也可拥有否决权,还可以产生对侵权行为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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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