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意见稿里面,对类似视频、电影的设置方法的作品,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名称叫视听作品,这是为了契合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兴的专门单独作品种类。为什么要规定这一些不同的作品种类,这也是要根据不同作品它的特点,它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有所区别的。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随着视频行业的崛起繁荣视频创作者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呢这里小编给各位列举关于视频版权保护的两个建议
(01)如果是平台运营,那么内容汇集必须要有一个扎实的版权基础。从内容生产、购买内容的时候就一定要把版权的权属确定清楚。一个作品不知名的时候大家不会有争议,一旦它产生价值时,各路人等就都会来主张权利,一定要防范在先。
(02)遇到侵权,我们可以通过公正取证,通过诉讼和发律师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视频版权保护的两个建议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