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一、全面履行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债务人不得履行自己已知有害于债权人的合同,于此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二)在以给付特定物为义务的合同中,债务人于交付物之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存该物;
(三)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时,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以便双方协商处理合同债务;
(四)在合同就有关事项未规定明确时,债务人应依公平原则并考虑事实状况合理履行。
三、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合同存在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属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变更,若继续履行合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情势变更多为计划变动所致,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