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由定作人赔偿损失。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但如果交给第三人进行承揽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