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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
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2024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我局计划2024年7月30日至31日更新相关业务系统,在此期间暂停专利收费。
为避免缴费失败或错误,建议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的,请于2024年7月27日之前缴纳。
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24年6月26日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