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其性质属于缔约过错责任。所谓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给确信该合同能够成立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按过错程度分担相应责任的法律制度。
其特点有四:
其一缔约过错责任是民事责任;
其二缔约过错责任是缔结合同中的民事责任;
其三缔约过错责任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法律基础的民事责任;
其四缔约过错责任是以补偿对方损失为后果,以弥补性承担方式为特征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