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判定由名义股东承担股东责任。判定哪个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责任,以登记的股东承担责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