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而免责的情形有:1、标的物已灭失;
2、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
3、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