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可以为两年。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应该由租赁方与出租方共同协商,签订六个月以上租赁合同的,以书面的形式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