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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2024-01-0519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指小说、论文、专著、教材等用文字表达的作品,这里的文字,可以是任何国家的文字,也可以是盲文等特别的文字;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这里的音乐作品,指的是乐曲本身;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曲艺作品,指的是相声、评书等曲艺作品的底本;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艺术编排;杂技,指的是有关的动作编排,如果通过演出者将这些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搬上舞台进行表演,则又将延伸产生有关的表演者权,而表演者权是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利;

4、美术、摄影作品,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照片均属于摄影作品,纯粹复制的照片,如证件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5、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6、电视、电影、录像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指示图及其说明,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这些设计图纸和说明不能被复制,至于涉及其技术内容,如需保护,则可以进一步适用专利法或者民法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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