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股东人数
创业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宜太多,防止股权过于分散,提高决策效率。
2、防止股权平均化
不建议平分股权。比较理想化的股权分配方式是:创业公司核心创始人享有绝对控股地位,即维持67%的持股比例,同时留有足够的股权比例,以便公司应对发展后期的股权激励和融资可能。
3、设置合理的股权阶梯
在考量贡献正相关的情况下合理设置股权阶梯。不同类型的股东对公司贡献方式不一样。因此,应根据其公司运营模式、人力资本价值等因素确定其股权比例。
其一,对于纯投资类型的股东,即财务投资人,由于其不在公司任职,经营贡献度相对较小,宜综合衡量股权价值以确定其股权比例。其二,对于资源型股东,即兼具资源投入者和创业模式设计者双重角色的股东,要依据一定的标准量化其对公司的贡献确定其股权比例。即核心创始人股权占比较高时,应有相匹配的责任担当。
4、预留股权用于员工激励。建议创业公司在股权结构设计之初即预留一定数量的股权作为人才引进资源,并由核心股东代持。
5、设置股权分配动态调整机制
公司是由人和资本两种要素组成的经营主体,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随着股东和资本的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必须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创业公司应事先安排好股权结构的动态调整机制,如股东退出、增资扩股、股权激励等,防止股东之间发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