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代位权行使的条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的条是什么

2024-01-0113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股权变更董事会决议怎么写?
如何拟一份对己方有利的合同?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方不履行合同可以要赔偿吗?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