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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修改作者署名是否侵权

2022-01-23117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知识产权问题在互联网时代同样存在,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也有所更新,互联网侵权是大家所面临的新问题。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擅自删除作者以笔名发布的文章,并将该文章添加了作者真名的行为是否侵权?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专利法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网站修改作者署名是否侵权

网站修改作者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从法条规定分析,这里署名应从广义来理解,它与《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六条之二所规定的作者“保有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即表明作者身份权是一致的。一般认为,署名权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作者有权要求确认对其创作的作品的作者身份;第二、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公开或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何种范围内公开其对作品的作者身份;第三、作者可以通过行使署名权来表明其作者身份。侵犯署名权的行为包括:擅自删除作者的署名;擅自变更作者署名方式;未参与创作的人擅自在作品上置名。网站擅自删除作者的笔名;擅自变更为作者真名的署名方式这种行为即属侵犯署名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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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侵犯发表权的行为,特指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将其作品公之于众。发表权还是一次性的权利,若著作权人自行或授权他人将作品公之于众,则其发表权因行使而消灭。网站修改作者署名的行为不会侵犯其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特指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将其作品上传到网络上,使公众可以通过“交互式传播方式”获取该作品。该网站删除其作品的行为不会侵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品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添加真名的行为不会产生歪曲、篡改作品的后果,不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本质上没有区别,都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作品内容的修改。区别主要在于,对他人作品修改的程度存在不同:若歪曲、篡改、割裂作品达到有损作者声誉的程度,即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的解答。网站擅自删除作者以笔名发布的文章,并将该文章添加了作者真名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没有侵犯其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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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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