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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提供未授权的歌曲是否侵权

2022-01-20786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在版权意识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我们身边仍有许多不重视版权的行为存在。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2024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KTV提供未授权的歌曲是否侵权?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专利法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KTV提供未授权的歌曲是否侵权

KTV提供未授权的歌曲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卡拉OK经营者是将KTV曲库中收藏的MTV作品供消费者点播,MTV作品是制作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根据歌曲的内容创作的具有一定情节画面的作品,在制作过程中,包含了导演、表演者、造型、灯光、摄制、剪辑等一系列创造性劳动,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根据刚刚前面所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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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什么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也作了较为直观的解释,就是指摄制在一定的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卡拉OK经营者提供点播的KTV曲库中收藏有海量的歌曲,这些歌曲又都有特定的著作权人,歌曲的著作权人往往通过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的方式将音像节目的复制、放映等相关权益授予他人,被授权者依据授权对相关音乐电视作品就享有了复制、放映的权利,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也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歌曲的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KTV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KTV经营者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需要向版权管理协会支付费用,目前实际收取版权费的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的解答。KTV提供未授权的歌曲构成侵权行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批准依法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典型的经著作权人授权的组织,基于授权取得诉权可以进行维权诉讼。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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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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