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有三种解决途径。
首先是公司催缴股东出资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的,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取消其股东资格。其次是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最后是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的章程,对于未出资的股东进行合理限制。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