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三)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四)要约是法律用语,是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法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邀约则多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的约会,属于生活用语。而要约邀请是要约之前的要约,希望对方能对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