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知识产权 > 在商标法中权利用尽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在商标法中权利用尽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2022-07-2712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权利用尽原则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以后,他人再次销售的,无需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也就不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售出后,购买者获得了该产品的所有权。根据原理,购买者享有使用权和处分权,有权再次销售该产品。如果有关商品的再次销售和使用都应当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必将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自由贸易造成阻碍;第二,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或者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售出以后,权利人已经从中获利,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实现,权利人不应当就同一商品重复获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商标怎么注册?
商标怎么转让?
怎么申请商标异议?
申请专利有哪些流程?
版权合同需要备案吗?
怎么获得版权使用许可?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