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因身份证复印件,不是原件或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故该证据没有证明力。在审查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如当事人向法院未提供证据原件,只提供了复制件,而对方当事人承认其证明力,或者其同时与其他证据相印证,该复制件的证明力就应当认定。法院如未认定,当事人申请抗诉,当事人应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举证,且应当提供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要求提供原件或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的目的在于当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异议时,避免人民法院因证据的来源问题导致对证据证明力难以判定。但在少数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原件,只是提供证据复制件,其证明力是否应予认定有人认为,根据前述规定,证据如不是原件或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该证据即没有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