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为违背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所信赖利益的遭受损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
1、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
2、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
3、缔约过失责任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