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提存公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之合同或文书(如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或交易双方所拟签订之合同或拟履行之合同(担保提存);
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