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签定的质押合同(须经公证);
(3)出质人的股票帐号;
(4)质押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5)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