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不能超过两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终结。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关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都有以下规定
一、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
二、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平合理。
三、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