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商标权人自己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的整体或部分商标注销,如果商标局核准注销申请,那么整体或部分的商标权的效力从商标注册申请日开始失效,也就说商标权人不再具备排他性使用商标的权利、不再被允许标注注册商标标识并使用。所以,由权利人发起的注销商标申请,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商标注销后再注册也无法保证百分百的注册成功。
2、商标有效期十年期满后,权利人没有及时办理续展的,商标局就会自动注销这件商标。这种形势一般认为是让商标权自然消亡,权利人已经放任不管又懒得办理注销手续的。
3、商标权人消亡一年内没有办理商标权继承或商标移转的,任何人都可以注册这件商标,只需要提交证明本情形中的前提条件成立的证据即可,也不需要缴费。
当出现上述情况之后,我们就需要申请进行商标注销了,而在我们进行商标注销的时候,也是需要准备好合适的材料。当然,因为商标的性质,如果不是商标必须注销的,那么我们建议可以选择商标转让,这样也能获得部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