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